控告申诉工作范围、刑事赔偿范围及工作流程
控告申诉科工作范围:刑事申诉、民事申诉、行政申诉、
刑事赔偿、对司法机关妨碍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
一、刑事申诉的受理范围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刑事申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诉人提供个人信息资料、申诉报告、法律文书;律师代理的需提供律师代理相关资料复印件);2、审查;3、复查;4、答复申诉人。
二、民事申诉的受理范围包括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以及民事判决执行活动的申请监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裁定、执行活动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民事审判程序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其中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已经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且不再人民法院处理过程中的;
(三)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且不在人民法院处理过程中的。
民事申诉办理流程:1、受理(申诉人提供个人信息资料、申诉报告、法律文书;律师代理的需提供律师代理相关资料复印件);2、审查;3、分流;4、答复申诉人。
三、行政申诉的受理范围包括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以及行政判决执行活动的申请监督。
行政申诉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提供个人信息资料、申请报告、法律文书;律师代理的需提供律师代理相关资料复印件);2、审查;3、分流;4、答复申诉人。
四、刑事赔偿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赔偿范围: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二)起诉后法院判决无罪的;
(三)检察机关办案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刑事赔偿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提供个人信息资料、申请报告、法律文书;律师代理的需提供律师代理相关资料复印件);2、审查;3、决定(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4、执行(予以赔偿)。
五、对司法机关妨碍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
1、受理(申请人提供个人信息资料、申请报告、法律文书;律师代理的需提供律师代理相关资料复印件);2、审查;3、办理;4、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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