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三十)
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1月29日在湘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湘阴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何忠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以来的工作回顾
四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湘阴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
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强化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湘阴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让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湘阴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致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非法阻工、强揽工程等侵害重点工程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等犯罪32人。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和电子商务安全。快捕快诉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伪劣产品和非法经营等犯罪23人。服务金融监管秩序。快捕快诉集资诈骗、贷款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66人。服务非公企业创新发展。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在办案时机和方法上更加注重“三个考虑到”、“四个避免”,在政策解读和法律适用上严格遵循“三个区别”、“四个界限”,对14名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依法从轻处理,努力将办案对企业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致力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筑牢市场准入防线,依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08次1341人;查办破坏正常交易秩序、损害公平竞争、不作为、乱作为的犯罪21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牵头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统一录入标准、规范查询流程、激发共享活力、强化应用功能,助推政务规范、公开、便民、高效。推进联点单位健康快速发展。对杨林寨乡王家河村持续开展党支部共建、基础设施联建、小康示范村创建等精准扶贫工作;对蓝天豚硅藻泥、天宏置业建设项目全方位开展征地拆迁、规划报建、纠纷调处等重点帮扶工作,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已顺利竣工。
致力营造绿色宜居的生态环境。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环保、国土、林业、渔政、砂管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刑事案件18件18人。探索运用生态检察模式,联合公安、环保等执法机关打击跨区域污染环境犯罪。精心研判线索、会商侦查计划、完善配合机制,督促成功办理湖北黄冈华阳制药有限公司跨湘、鄂、赣三省五地特大污染环境案。在侦查环节,强化同步信息公开和应急处置,及时消除群众恐慌、化解衍生矛盾、稳控涉案舆情。在公诉环节,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确保因污染环境造成的公益损害得到及时赔偿。在案后延伸环节,督促开展后续监测、土壤改良和补植复绿,竭力护卫青山绿水。该案获评2015年度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最高人民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顺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充分彰显惩防效果
全面贯彻“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败整体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6件7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4件51人,渎职侵权案件22件21人,大要案占84.8%,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加大一体化侦查力度,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和办案规模。高质量办理上级纪委和检察机关交办的案件。比较有震动的案件有:中纪委交办的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原副院长吴旭勇(副厅级)滥用职权、受贿案、衡阳市财政局原局长刘云奎(正处级)、衡阳市石鼓区原区长周楚政(正处级)破坏选举、滥用职权案,省检察院交办的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信息中心原主任易宇翔(正处级)受贿案、省交通厅路桥集团桥隧分公司原经理苏建受贿案,市检察院交办的环洞庭湖基本农田治理中的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窝串案12件12人。正面应对舆情热议,广泛收集和缜密研判“11.20”虞公庙水上交通安全重大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依法查办县地方海事处原主任易细水等人玩忽职守案、县砂石办原主任刘献军等人受贿、贪污窝串案13件17人。及时回应百姓呼声,聚焦农业保险、能源保障、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等惠民利民领域,依法查办“雁过拔毛”、“蝇贪蚁腐”式案件8件9人。守卫司法公正防线,依法查办民事审判、诉讼代理环节枉法裁判、行贿、受贿案3件5人。
提升规范化侦查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储备和归口分流案件线索。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对侦查模式的新要求,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新建标准化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添置侦查取证信息化设备15台,着力提高侦查效率。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录制光盘3342个,录制时长8015小时,客观真实记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严格实行审看分离和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的适用报批及备案制度,严格遵循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杜绝指供、逼供、诱供,积极适应庭审实质化的要求。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实行阅卷和会见申请一站式服务,提供在线电子阅卷216人次355案,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打造法律执业共同体。
开展多样化特色预防,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增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16次,受教人数3000余人;在人口密集、宣传面广的旭东路安装廉政公益广告标牌288个,打造鲜明检察特色的廉政文化一条街;制作廉政短片、编辑警句名言,通过湘阴手机报等媒体平台播发300余万条次。开展同步个案预防,向案发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6件,帮助整章建制。开展国家重点项目和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领域预防调查,针对土地平整项目建设中借买公司资质、围标串标突出问题,提出“随机筛选、同步开标、自建奖补、分级监管”的预防建议,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和岳阳市委的充分肯定;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不公开、不规范的多发性、群体性举报,开展村账乡代管执行情况专题调查,提出设立村账专管机构的建议,得到了县政府的肯定和采纳。
三、顺应法律监督新常态,着力促进公平正义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竭力维护大局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为首要任务,共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102件1422人,提起公诉1404件1804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涉恶、涉暴、涉毒、涉众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793件836人、提起公诉645件820人。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 左慧、吴安、程伟、程超故意杀人案、李伟、邓兴辉、谢启右等14人特大走私、贩卖毒品案、顾峰、张小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陈添卓、宋江佳杰、欧阳博聚众斗殴案、胡运洪、张裕禧利用“借贷宝平台”诈骗案、刘卓云网上开设赌场案。
理性开展温情执法,致力减少社会对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以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依法不批准逮捕166人、决定不起诉154人、向法院提出从轻量刑建议93人。探索贴近特殊人群心理特点和生活环境的办案方式。对68名未成年犯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对63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温情帮教,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建立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完善检调对接模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40件,协调发放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金15万元,确保在检察环节无信访积案、无越级上访、无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
全面开展诉讼监督,努力守护最后防线。强化对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件、撤案6件,纠正漏捕101人、纠正漏诉202人;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5件,抗诉意见全部得到法院采纳;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8件,提出书面检察建议8件。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35件,为国家追回应收土地出让金和税款1.86亿元、追回不良贷款400余万元;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强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脱管漏管专项治理,监督刑事执行258人,督促收监5人,有效整治和纠正了“前门进后门出”、“花钱买刑”等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
四、顺应司法改革新常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主动适应司法改革对检察队伍政治素质的严要求,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聚焦对党忠诚、自身干净、敢于担当,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强化“一岗双责”,增强廉洁从检的主动性、积极性。持续开展转变执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专题党课、道德讲堂等专项活动,着力查摆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偏差,通过倒逼机制确保立整立改。坚持创先争优,先后获得“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社区矫正先进单位”、“省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坚持典型引路,开展“敬业模范、业务标兵”命名表彰活动,有97名干警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县委和省、市检察院表彰嘉奖。
主动适应司法改革对检察队伍业务素养的高要求,扎实开展专业培训。搭建学习平台,开展课题调研、阅读经典、实务讲座活动,致力推行岗位成才。开展出庭评议、优案评选、疑案评判,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加大培训力度,组织50余名办案骨干参加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高端研讨班,拓展专业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加强对后备干警专业化、专业干警精英化的梯次培训,缓解新时期检察工作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压力,为司法改革平稳过渡储备人才。设立学历晋升、专业化应用激励机制,公开遴选8名法律硕士充实到办案一线,民主推选33名首批员额制检察官。构筑敢于担当的引领机制,开展“检察长出庭季”活动,院领导带头认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有效推动全院队伍整体素能提升。
主动适应司法改革对检察司法公信力的新要求,扎牢权力运行笼子。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制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细化权责清单,量化考评规程,严防检察权“越位”和“错位”。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实体运用、程序流程、判决效果、办案纪律“一案四评”,连续四年进入全市检察系统执法质量先进行列。健全队伍管理制度,加大对干警现实表现和检风检纪的监管力度,增强廉洁从检、文明从检的自觉性、主动性。
五、顺应从严治检新常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对党绝对忠诚。制定《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县委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落实,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正确、持续发展有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义务。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督促履职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集中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280人次,邀请人大代表听庭评庭和现场见证办案160人次,依法办结人大代表建议5件、关注事项8件。
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监督,打造开放阳光检察。全面推进检务公开,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人士视察检察工作、出席检察开放日、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和听证评议等活动380人次。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开通案件自动触摸查询系统、两微一端等电子平台,发布各类案件信息1479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520份。全面推进检力下沉,开展民调大走访活动760人次,在全县各乡镇和行政村(社区)聘请438名检务民情联络员,送发公开信130万份,开通24小时民生服务热线,建立民情台账,接受群众各类诉求305件次,真诚听民声、解民忧、帮民困,致力构建新型检察公共关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各位代表,过去的四年,是我院服务大局,与活力湘阴、平安湘阴、法治湘阴同频共振的四年;是砥砺前行,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强检全面推进的四年;是聚焦司改,司法能力、办案效果、法律监督提质拓展的四年。我们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还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检察信息化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等等。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破解瓶颈,补齐短板,迎头改进,创新发展。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十三五”时期,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第十四次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服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谱写“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的崭新湘阴篇章作出新贡献。
更加主动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履职考虑发展、办案促进发展的高度自觉,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强化服务措施,改进服务方法,确保资金流转、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安全有序。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理念,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推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立案监督,切实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更加坚决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落实上级交办案件的政治任务,确保一体化办案机制的高效运转。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大力查办本辖区重点岗位、热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氛围。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探索建立“互联网+预防”工作模式,充分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手段,着力提高专业化预防水平,协助发案单位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更加充分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重点打击涉恶涉毒、破坏金融监管秩序、破坏生态环境、破坏选举和基层稳定等犯罪。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对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等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法律原则。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交付执行、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监督力度。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健全支持起诉和民事公益诉讼机制,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等问题,构建新型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
更加严格地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化“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做到真管严管、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加强专业人才建设,科学制定人才培养、选任、考评机制,加强优秀年轻人才储备,激发工作活力,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更加有力地深化司法改革。坚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职业保障、人财物统管和内设机构整合等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地生根,确保办案组织健全、权力清单明晰、绩效考核到位、监督管理规范。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虚心接受社会和媒体舆情监督,推进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努力赢得全社会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同志们,新常态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我们将忠诚履职,务实创新,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进军省十强、争当排头兵”的新征途中昂扬奋进!
有关用语说明
“三个考虑到”:办案前考虑到运用何种方式不至于影响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办案中考虑到使用何种手段才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办案后考虑到如何使企业尽可能挽回损失、走出困境。
“四个避免”:避免影响企业资金流动,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影响企业形象信誉,避免影响招商引资环境。
“三个区别”:把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与犯罪行为严格区别开来,把企业中个人经济犯罪与企业违章操作严格区别开来,把企业的一般违法行为与单位犯罪严格区别开来。
“四个界限”:正确把握合法的劳动、投资收入与贪污、受贿、私分、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正确把握经济纠纷、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违反财经纪律与职务犯罪的界限,正确把握科技人员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供咨询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从企业获得报酬的行为与利用审批权或本单位的技术成果向企业索贿受贿、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行为的界限,正确把握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侵占国有资产犯罪的界限。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二○一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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